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下)

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下)

  7工程验收

  7.1一般规定

  7.1.1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清洗、擦拭干净。

  7.1.2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交下列资料的部分或全部:

  1幕墙工程的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构件及组件、五金配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权威部门的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铝塑复合板剥离强度复检报告;

  4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验报告;

  6铝塑复合板幕墙系统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性能检测报告;

  7注胶记录及养护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和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1淋水试验记录;

  12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7.1.3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锚栓连接件;

  2铝塑复合板幕墙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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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幕墙变形缝及转角节点;

  5幕墙防雷系统节点构造;

  6幕墙防火、隔烟节点构造。

  7.1.4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相同的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独立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宜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7.1.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7.2主控项目

  7.2.1铝塑复合板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7.2.2铝塑复合板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3金属面板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2.4铝塑复合板面板的折边处不应有开裂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7.2.5铝塑复合板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后置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拉拔力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6铝塑复合板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铝塑复合板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7铝塑复合板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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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8金属框架及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9铝塑复合板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10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11封闭式铝塑复合板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

  7.3一般项目

  7.3.1铝塑复合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无起泡、分层现象,颜色、光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7.3.2铝塑复合板幕墙整体表面侧面目测观察应平整,无明显色差和肉眼可观察的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

  7.3.3铝塑复合板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胶缝表面应平滑、密实、深浅一致、无气泡、无空隙,且应对面板无污染。

  检查方法:观察。

  7.3.4每平方米铝塑复合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注:1露出金属基体的为划伤。

  2没有露出金属基体的为擦伤。

  7.3.5铝塑复合板幕墙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表6.3.5-1和表6.3.5-2的规定,检查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8保养与维修

  8.1一般规定

  8.1.1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使用注意事项;

  3使用条件和环境变化对幕墙的影响;

  4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清洁要求;

  5幕墙的主要特点及易损零部件的更换方法;

  6备品、备件清单及主要易损零部件的更换方法;

  7承包商的保修责任。

  8.1.2幕墙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及时制定检查、维修、保养计划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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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幕墙的保养和维修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1幕墙外表面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不得在4级以上风力和大雨(雪)天气下进行;

  2幕墙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使用的作业机具设备应保养良好、功能正常、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每次使用前应对作业机进行检查;

  3幕墙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的作业中,凡属高空作业者,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8.2检查与维修

  8.2.1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幕墙的表面清洁,避免锐器及腐蚀性气体和液体与幕墙表面接触;

  2应保持幕墙排水系统的完整性,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3应保持幕墙防水系统的畅通,发现堵塞应及时疏通;

  4当密封胶或密封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补与更换;修补时应采用相容性、剥离粘结性符合要求的密封胶;

  5当连接幕墙构件或附件的角码、螺栓、螺钉损坏、松动或锈蚀时,应及时进行拧紧或更换;

  6当幕墙构件锈蚀时,应及时除锈、补漆或采取其他措施;

  7破损的板材应及时进行更换。

  8.2.2定期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1)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如有,则应对该部位对应的隐蔽结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幕墙的主要受力构件、连接件和连接螺栓等是否损坏、连接是否可靠、有无锈蚀等;

  2)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3)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颗粒、气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4)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开放式幕墙的防水系统是否损坏或失效。

  2应对以上第1款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者进行维修或更换。

  3幕墙工程使用10年后,应对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宜每3年检查一次。

  8.2.3灾后检查和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幕墙遭遇强风袭击后,应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构件;

  2当幕墙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

  8.3清洗

  8.3.1业主应根据幕墙表面的积灰污染程度、面板之间连接缝处密封胶的污染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状况等,确定清洗幕墙的次数与周期,宜每年至少清洗一次。

  8.3.2铝塑复合板幕墙宜采用对板面无腐蚀、无污染的中性清洗剂进行柔性清洗。

  8.3.3清洗过程中不得撞击、损伤幕墙。

  附录A氟碳涂层PVDF树脂含量检测方法

  A.0.1药品试剂

  1涂料用PVDF树脂(如Hylar5000);

  2丙烯酸树脂(如B44);

  3异佛尔酮:95%。

  A.0.2仪器设备

  1搅拌机:叶轮,0~3000r/min;

  2线棒:44μm液膜;

  3鼓风烘箱:≥255℃;

  4示差扫描量热仪(DSC);

  5分析天平:精确到0.0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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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温度计:0~100℃。

  A.0.3分散液配方

  树脂(PVDF+B44)/异佛尔酮=7/10(质量比)

  PVDF与B44的质量比分别为5/5,6/4,7/3,8/2,9/1。

  A.0.4制备分散液

  1按配比称取好药品;

  2将异佛尔酮置于容器中,安装好搅拌设备,开启搅拌,转速1500r/min;

  3缓缓加入B44,搅拌24h,使之完全溶解;

  4将转速升至2000r/min,缓缓加入PVDF,加料完毕后搅拌30min,此过程中控制分液温度≤37℃。

  A.0.5制备涂层

  1将表面洁净的薄铝板用夹子固定在平台上,线棒搁置在薄铝板的一端,与铝板的纵向正交;

  2烘箱升温至245℃;

  3用一次性滴管吸取足量分散液,均匀滴加在线棒刮下方向一侧与薄铝板的间隙处,双手各持线棒的一端,迅速刮下形成厚度均匀的液膜;

  4将薄铝板放入烘箱中烘12min,取出迅速在去常温离子水中淬火。

  A.0.6 DSC测试

  用单面刀片小心地将涂层刮下,严禁带入铝屑。秤取约5mg样品进行测试。设定程序,从室温按10℃/min升至220℃,恒温5min,然后按10℃/min降至40℃,恒温5min,再按10℃/min升至220℃。对PVDF纯样及各不同配比试样进行测试,每个测5次平行样,要求误差不超过0.2℃。

  A.0.7绘制标准曲线

  1记录第二次升温过程的熔点;

  2将所得到的熔点取平均值;

  3以PVDF占树脂质量为横坐标,各配比熔点与PVDF纯样熔点之差为纵坐标作图,得到熔点下降-PVDF含量标准曲线。

  A.0.8样品检测

  1用单面刀片小心地将样品涂层的面漆刮下,严禁带入底漆。按上述DSC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得到熔点每个样品测三次平行样取平均值,同时测定一次PVDF树脂的熔点;

  2求得试样熔点与PVDF树脂熔点之差,在熔点下降-PVDF含量标准曲线上得出相应的PVDF含量。

  附录B铝塑复合板自然环境曝晒试验方法

  B.0.1自然环境曝晒试验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曝露试验场应选在能代表各种气候类型最严酷的地区或在受试产品实际使用环境条件下建立;

  2曝露场地应平坦、空旷、不集水、草高不超过0.30m;

  3曝露场附近应无工厂烟囱和能散发大量腐蚀性气体的设施,避免局部严重污染的影响;

  4曝露试验场内要设置气象观测仪器,位于国家气象站附近的曝露场,可以直接利用该站大额观测资料。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气温、湿度、日照时数、太阳辐射量、降雨量、风速、风向等。

  B.0.2自然环境曝晒试验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曝露架是摆设在曝露场内用于曝露试样的支架应由不影响试验结果的惰性材料,如木材、钢筋混凝土、铝合金或经涂刷防腐涂料的钢材制成。结构力求坚固,经得起当地最大风力的吹刮;

  2曝露架内的样板应与金属绝缘,并尽可能不与木材或多孔材料接触。宜使用瓷绝缘子来固定样板;

  3曝露架的摆放应保证架子间自由通风,避免互相遮挡阳光和便于工作,行距不宜小于1m;

  4曝露架的底端离地面不应小于0.50m;

  5曝露架面向赤道,并与地平线成45°角曝露样板。为使样板表面接受最大的太阳辐射量,宜把曝露架面与地平线成当地纬度角摆放。

  B.0.3试样的制备:

  1试样的尺寸为300mm×300mm,同时制备3块曝露样板和1块对照用标准样板,切取试样时距板边距离不得少于50mm;

  2标准样板应存放在通风、干燥、不受光照的地方。

  B.0.4铝塑复合板自然环境曝晒试验步骤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样板应观测涂膜外观,如光泽、颜色,并作好原始记录,主要包括:试验生产厂家名称、原始光泽、漆膜涂层厚度、漆膜表面状态以及投试日期等;

  2曝晒试验的结果会随投试季节的不同而改变,但这种影响会随曝晒时间的延长而减少。曝晒投试季节一般规定在每年春末夏初;

  3以年和月作为曝晒试验的时间单位。如无特殊规定,投试1年内,每月应检查1次;超过1年后,每3个月应检查一次。也可使甩样板表面接受一定的太阳辐射量作为曝露周期。当天气骤变时,应随时检查,如有异常现象应做记录或拍照;

  4样板的曝露期限为5年。

  B.0.5按国家标准《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GB/T 11942测量自然环境曝晒前后涂层之色差,涂层其他老化性能的评定按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766的规定进行。分别取三块试样色差及失光率之平均值为试验结果,取两位有效数字;涂层其他老化性能的等级取三块试样中性能最差者为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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